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
2010-07-13
来源:大连交警支队 选择字号:T|T
下列机动车使用年限已于2010年7月1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期限,机动车所有人尚未办理注销登记,请车辆所有人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我支队将公告下列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
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
已过强制报废期车辆一览表.xls(点击查看)